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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扫黑除恶】楚雄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何某荣等人涉黑一案

云南高院 2021-05-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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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0月17日至18日,楚雄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何某荣、何某凯、何某露、捌某益、魏某栋、密某华、胡某、何某华、胡某光,被告单位泸水某公司涉嫌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贪污罪、诈骗罪、寻衅滋事罪、妨害公务罪、强迫交易罪、非法拘禁罪、敲诈勒索罪、行贿罪、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、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。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,此案由楚雄市人民法院审理。



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指控,2000年至2018年3月,被告人何某荣在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某村民委员会担任书记、主任职务,长期以来形成了以何某荣为首,以其家庭成员何某凯、何某露、村委会干部捌某益为积极参加者,村委会干部密某华、某公路项目部副经理魏某栋、某公司经理胡某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



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形成保护伞,通过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和利用其家族势力在当地垄断市场、欺压百姓,实施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贪污罪、诈骗罪、寻衅滋事罪、妨害公务罪、强迫交易罪、非法拘禁罪、敲诈勒索罪、行贿罪、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、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犯罪,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、生产生活秩序和经济发展秩序,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


庭审中,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,听取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。


因案情复杂,该案将择期宣判。



泸水市政法系统各单位、财政局、自然资源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部分领导,六库镇、上江镇等乡镇工作人员及辖区村委会干部,被告人家属约70余人旁听了该案庭审。



来源:楚雄市人民法院

编辑:飞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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